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信访办讨论需要由镇党政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查领导包案责任制情况表逐一落实并认真填写,经信访办负责人同意后报送镇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二、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三、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调处行动。 四、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处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时限的,经镇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五、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信访办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信访办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六、信访办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镇党政领导,由党政一把手在党委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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