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府办关于《印发开平市整治非法码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府办〔2016〕2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规范港口码头收费行为,11月3日,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所,对我市辖区广东省三埠港客货运输合营有限公司、开平奔达纺织第二有限公司、开平市裕海物流有限公司、开平市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等四家港口码头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并规范。
一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向港口码头发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并检查有关收费的情况。二是规范港口码头明码标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相关港口码头经营者规范明码标价,如不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加以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加强与港口码头的沟通。对各港口码头提出的收费问题和价格政策耐心做好解答、解释,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宣传价格政策,为企业提供价格服务,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