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申请:申请人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市商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若受理,进入审批审查环节;若不受理或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或向申请人出具《初审意见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批审查:审核通过的,转报省商务厅。(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工作人员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到窗口获取进口证明或邮寄证明。(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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