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粤府〔2018〕12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省政府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予以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7日 媒体:广东取消22项证明事项 用于参保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招录证明无需再开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设定的
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粤府〔2018〕1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省政府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予以公布。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
媒体:广东取消22项证明事项 用于参保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招录证明无需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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