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开平市龙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桥新村、大雄村、龙胜镇林场、黄村村)》。现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开平市龙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桥新村、大雄村、龙胜镇林场、黄村村)的批复》(江自然资〔2021〕547号)。
二、批准时间
2021年7月29日。
三、方案情况
1.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因
本项目用于满足龙胜镇建设的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第九条的规定,对龙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局部修改。
2.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规划至2020年,开平市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667.0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6913.0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9719.0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2490.000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开平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规划至2020年,龙胜镇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7.0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396.0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03.0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95.000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龙胜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3.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基本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共涉及3个地块。拟使用开平市龙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3.1655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位于龙胜镇桥新村、大雄村,共1个地块,面积为3.1655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3.1655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2660公顷,园地1.1652公顷,林地1.7343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3.165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龙胜镇黄村村、大雄村、龙胜镇林场,共2个地块,面积为3.1655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1.3461公顷(均为林地),未利用地1.8194公顷。
调整前,调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农用地3.1655公顷,调出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3.1655公顷。调整后,调入地块的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区全部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的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农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区全部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中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因此,对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产生影响。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龙胜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1.开平市龙胜镇调入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2.开平市龙胜镇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