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金鸡镇民爆仓库、光伏汇流站及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金鸡镇民爆仓库、光伏汇流站及乡村振兴项目)》,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金鸡镇石迳村、红光村、金鸡村、高镇村,共5个地块,总面积4.7105公顷。根据开平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3562公顷,其中园地0.0192公顷、林地2.9000公顷、草地0.0956公顷、其他农用地1.3414公顷,建设用地0.3543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4.7105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落实地块LS01和LS03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3种情形,即“战略储备、民爆仓库和油库、加油站、加氢站、特殊医疗用地、新型储能、搅拌站、屠宰加工场、建筑垃圾受纳加工场、飞灰处理厂等具有邻避要求必须远离建成区布局的设施”;落实地块LS02、LS04、LS05属于其中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均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的政策,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4.7105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3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落实地块涉及的镇级人民政府、村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开平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9300。
(二)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225798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