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水口镇新美片区综合发展项目第二批次)》的公示
为更好促进水口镇新美片区综合发展,推进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推动片区产业升级发展,培育一二三产融合新业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水口镇新美片区综合发展项目第二批次)》,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水口镇寺前村、开庄村、金山村及新美村,共10个地块,总面积7.7632公顷。根据开平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6.6125公顷、园地0.0283公顷、林地0.0033公顷、草地0.0565公顷、其他农用地1.062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7.7632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落实地块LS01、LS02、LS03、LS04、LS05、LS06、LS08、LS10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落实地块LS07、LS09属于其中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均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的政策,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7632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9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涉及的镇级人民政府、村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开平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9300。
(二)联系人:柯工,联系电话:2257986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