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贵州警方的来电通知,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警方抓获了。自此,“8•21”入室盗窃案正式告破,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被盗手机1部。
2015年8月22日,事主司徒某到三埠港口派出所报案,称其于昨晚(8月21日)23时许,将位于曙光东路某号住家门锁好后睡觉,至第二天(8月22日)6时30分起床时,发现被人入室盗窃。
经民警勘察现场和被盗事主核对,盗贼盗走现金人民币600元,华为P6手机1部,工商银行牡丹卡1张(银行卡内的人民币13579元通过事主被盗手机的微信转走了),被盗价值人民币约14379元财物。民警通过调查走访群众和提取街面“天眼”视频监控,发现有盗窃前科的史某(男,37岁,河南省商丘人)有作案嫌疑,并于2015年9月23日将其抓获,缴获被盗手机1部。
在调查史某涉嫌入室盗窃过程中,民警发现盗贼通过被盗事主司徒某手机和微信APP绑定的银行卡,在事主未设定密码的情况下,成功转账盗走银行卡内13579元存款。民警不辞劳苦,转战佛山、深圳等地调查取证,最终锁定另2名同案嫌疑人劳某(30岁,开平市三埠区人)、王某(18岁,贵州省铜仁县人)。在警方掌握的一系列证据面前,嫌疑人史某对伙同王某和劳某入室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在追捕嫌疑人的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劳某在2015年12月因意外已经死亡。而另一名被通缉在逃嫌疑人王某,于2016年1月23日在贵州省铜仁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开平警方连夜驱车赶路14小时到达贵州省铜仁市,于1月25日晚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安全羁押在开平市看守所。
警方提示:现在手机各种APP绑定支付宝、银行卡消费现象比较普遍,希望手机用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设置使用密码,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避免盗贼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