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开平市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开平市2017年秋季初中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市2017年秋季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纪律。
通知规定:小学招生对象为: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已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复读,违规者责任自负)。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划分学区,明确学位类型,按照户籍和住房安排就近入学。
城区小学领取报名表日期为3月13日—15日;统一提交报名表日期为3月17日—18日;家长或监护人到就近小学领取新生报名登记表或登录开平市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乡镇学校具体时间安排,由中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区初中学校领取报名表日期为3月13日—15日;统一提交报名表日期:3月17日—18日;在本市就读的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派发报名表;非本市就读的毕业生可到住所附近的初中、完中学校领取报名表或登录开平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
3月20日-6月中旬,报名资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录入和审核。
5月下旬,公告各校招生区域。【转自中国开平网】